中國政府於2024年7月1日實行新公司法
新公司法突行後公款轉私戶這6個方法
一定要分析利弊再用
新公司法實行之後,很多老板關心公轉私的方法:
在這裡我給大家介紹一下,其中很多方法你能用,有一些方法你不能用,有一些方法可以用,但是你要會用。
①借款
第一個很多老板公轉私的方法是從公司借款,把公司的錢借到個人口袋裡,這個方法行還是不行呢!當然可以,但是你要注意股東向公司借款,超期一年未還的視為為紅。
假設你從公司借了500萬到個人卡裡去,超期一年未還,將會產生什麼結果,你將會產生20%100萬的稅費,視為你這500萬進行了分紅,所以說股東向公司借款,這種公轉私的方式可行,但是耍注意超期一年視為分紅,有稅費成本承擔的風險。
②合理報銷
第二種報銷,很多的企業家習慣了把家庭的一些開支,拿到公司裡報銷,比如說孩子上補習班的錢,比如說在外面洗腳的錢,比如說給女朋友買包包貂的錢拿到公司進行報銷,這種方法是否可行,專業人士告訴你的是以前可行,現在金稅四期已經實施了,你所有的業務往來稅票,在金4這個大數據係統之下無所遁形,不管你倒過幾手,不管你的這個資金和你的稅票是怎麼樣的一個流向情況,在大數據之下無所遁形,所以說很多原有的方式在金4之下你要實施,要切記切記特別小心。
3發工資
第三種是發工資,很多老板不在公司領工資,感覺公司就是我的,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,我的錢就是公司的錢,從公司領工資不是多此一舉嗎?
這樣想是錯了。
老板是可以從公司領工資的,如果老板在公司任職,擔任公司的高管董事總經理,是可以從公司領取工資的,而且我們從公司領取工資,遠遠要比把公司的錢拿到個人卡裡稅費要承擔的低,那老板從公司領多少工資是比較合適,如果你每個月從公司領3萬塊錢的工資,一年36萬,個稅的成本大概在7%8%左右,這個是稅負的成本,遠遠比我們要把公司的錢分紅分到個人口袋拿20%的稅費要小得多,所以說老板從公司合法的領取工資也是公轉私的一個重要方法。
4賣車給公司(慎用)
第四種很多人說老板把車賣給公司,這不是不行,只不過在現在的稅務體係當中會嚴格審查,公司可以把車賣給老板或賣給別人,個人把車賣給公司,實際上這種方法在當下這個金4之下有點畫蛇添足。
5分紅
第五種是分紅,公司產生的利潤分紅到個人口袋裡,但是你要知道,如果你們公司有1000萬的利潤,分紅分到老板個人口袋是需要的交20%200萬的個人所得稅的,所以專業人土經營去企業做項目的時候,發現很多公司賬面上有1個多億的未分配利潤,該專業人士就問企業你有這麼多錢為什麼不分,老板則說我早就想分了,3000萬的時候我就打算分,跟財務說把這3000萬分給我,財務說老板不能分,老板一聽就火大,我這麼多年辛辛苦苦賺的錢憑什麼不能分,財務說老板可以分啊,3000萬分給你,你就得交600萬的稅費,老板一聽要交600萬的個稅,算了不分了,600萬都夠買一輛好賓利車了,於是這個雪球越滾越大,越積越多圧在公司帳面上,結果有一天你們公司如果負債了、破產了,這個錢很有可能作為公司資產償還債務,你們公司涉及了訴訟了,帳戶有可能會被別人凍結,這個錢你想拿都拿不出來了,所以說我們要知道自然人股東從公司分紅把錢公轉私,需要交納20%的稅費。
6米袋子公司
第六種米袋子公司,如果我們想把錢拿到個人口袋,采用米袋子公司方式,每年大概可以拿500萬左右,這個500萬交1.5%-3.5%的稅費,可以直接拿到老板的個人口袋裡去,你還有一張完稅證明,這幾種方法各有利弊,適合不同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