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4年7月1日起
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
修訂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(以下簡稱「新《公司法》」)
將開始施行
新《公司法》共十五章
全文如下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(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,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《關於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〉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,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《關於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〉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,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一次修訂,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《關於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〉等七部法律的決定》第三次修正,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《關於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〉的決定》第四次修正,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。)
目 錄
第一章 總 則
第二章 公司登記
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
第一節 設 立
第二節 股 東 會
第三節 董事會、經理
第四節 監 事 會
第五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
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
第一節 股份發行
第二節 股份轉讓
第七章 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
第八章 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
第九章 公司債券
第十章 公司財務、會計
第十一章 公司合併、分立、增資、減資
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
第十三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
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
第十五章 附 則